网上新闻说,曾经“离了高跟鞋会死”的贝嫂维多利亚,宣布暂别恨天高。原因很简单,由于长年穿恨天高,脚趾关节已变形,不得不接受手术。
我一直觉得维多利亚的衣品超赞。高冷大气黑白灰,利落马尾,酷黑墨镜,一张脸棱角分明。高跟鞋对于只有163CM的维多利亚,的确是增强气场的利器。
但身体是真实的,你为身体所做的每一个选择,都由每一寸皮肤,每一个关节,每一个毛孔为你买单。
虽然维多利亚换上平跟鞋依然潮范儿十足,但我想,对于我这种不穿高跟鞋的傻大个,是无法体会那种难以割舍的遗憾的。
客观地说,我属于天生的瘦人。
虽然这话有点拉仇恨,但事实确实如此。我们全家都没有肥胖基因。我从小就像非洲难民一样,豆芽菜的身材顶个大脑袋。两条腿细的离谱,还因此得过一个外号叫“仙鹤”。过于瘦弱,曾一度让我十分苦恼。
但是在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少女后,我体会到了瘦的好处,走到哪都被人羡慕。我从不节食从不忌口,更不理会那些卡路里和热量的换算公式。买衣服,除了童装,从来没有我穿不进去的码数,唯有裤子不够长。
倚仗先天的基因,加之工作后经济条件渐好,我本就无肉不欢,愈发无所顾忌地胡吃海塞,烧烤、火锅、韩餐、汉堡、猪蹄、鸡腿、各种油炸食品……我经常几天不碰蔬菜,放任自己上顿接下顿地大块朵颐,曾创下一顿啃光12个鸡翅中的纪录,吃完就抹抹嘴躺沙发上看电视,心里总有一个骄傲的声音在支持我:吃吧,反正你又不怕胖。
我自作自受的恶果,在三年之后显现出来。老天没有让我变成胖子,却让我满脸爆痘。
恰是那年,我定了婚期。痘痘此消彼长,越演越烈。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求医,越着急越有压力,越陷入恶性循环。最后我顶着满脸的痘痘做了新娘。
生完宝宝之后痘痘不再汹涌,我依旧好了伤疤忘了疼,虽然不再疯狂吃肉,但也不做任何运动。体重维持在50KG出头,又让我沾沾自喜地过了几年。
直到去年夏天我的书出版之后,一帮发小在老家为我设庆功宴。那晚我们都喝高了,抱肩搂腰醉眼迷离地不停拍照。当第二天看到照片后,我被重重地打击了,感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伤害——照片里,我的紧身裙包裹的小腹明显凸起,臀部也有下垂的迹象,在另一张搂着闺蜜的合影中,我的臂膀肌肉松垮,已有蝴蝶袖的前奏。
这就是我拿“吃不胖“当侥幸,纵容自己好吃懒动的后果。我终于意识到,这世上有很多看似接近的词,但实际上完全不是一回事。比如:爱和喜欢,比如:瘦和身材。
我一直足够瘦,但身材却在悄然走形。
自古君子自矜,方能四两拨千金。
而我在走入婚姻之初,就犯了这个错误。我像仰仗贪吃不胖的基因一样,仰仗我们的感情基础为所欲为,我认定他爱我就要无条件地包容我,无休止地宠爱我,无理由地忍让我。我忘了,他也只是一个和我一样对婚姻毫无经验也并不成熟的人,一个会烦、会累、会失去耐心的普通人。
恋爱可以是沸腾,是燃烧,是为你害一场快要送命的相思病。
而婚姻更像一场合作,理智、清醒,遵循规则,克制欲念,给予宽容、敬意和珍惜,不做无谓的消磨和损耗,才能细水长流生生不息。
生活中习惯放任的人,婚姻里也往往是缺乏分寸感和自制力的人。要么患得患失,要么暴躁焦虑,不停折腾,不断考验,一味索取爱和安全感,把对方逼到死角,最终面目全非、身心惧疲。
在W姐的影响下,我后来也开始读佛经,读圣经,在漫长而笨拙地悟道中,我开始明白,所有信仰,最终都是让人学会“克己“。
人一生,能吃下的食物,能给出和获取的爱,都有总数。
多少幸运、多少宠爱、多少深情,都经不起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的损耗。
最终,我们自己才是自己一生的面试官,能看穿你每一个强要遮挽的手势,洞悉你每一个试图隐藏的谎言,无所遁形。所有放任的成本,都得如数上交。
网友评论:
没有天生的绝佳身材,一如没有天生的完美关系,懂得的,根本不是所谓的御夫术,而是人生的大智慧——欲念上的节制,婚姻里的留白。不恃宠而骄,也不因爱放纵。
小编结语:要塑身,无非就是那句被重复了千万次的“管住嘴,迈开腿”。要修心,也不过就是自律,自持,自我约束,自我警醒。成长,就是不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还知道想要的该如何得到,得到的该如何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