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的一天,李某下班回家,却遭遇婆婆高某堵门,原因是高某儿子王某与李某正在闹离婚,李某见状偏要进门,为此双方发生争吵,互相推搡之间高某摔了一跤,导致骨折。于是婆婆高某起诉儿媳李某,要求赔偿损失四万元,王某则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
常熟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人赵法官了解到这起婚姻家庭纠纷案的特殊性,第二天他就开展工作了解案情,并到村委会走访调查。从周围群众口中得知,李某从2010年王某第一次向其提出离婚后,就被干撂在家已有5年,夫妻感情不好,婆媳关系也差。随后,赵法官来到原被告家中,向李某送达应诉副本并听取双方的意见。
闲谈中,高某数落李某的种种不是,并表示支持儿子与儿媳离婚。赵法官一边安抚高某情绪,一边委婉劝导她不应介入儿子的婚姻,而且在婚姻未解除前不让儿媳进家门的做法不合适,此外孙女也需要母爱。同时,法官向李某释法析理,在法官的劝解下,李某终于同意以解决离婚及她的安置问题为先,对伤害赔偿案件再协商解决。
之后,赵法官就离婚案件组织调解,双方表示同意离婚,但经济补偿方面仍存在差距。对此,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女儿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经济补偿,在法律层面提出了参考性建议。在第二次调解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婆婆高某也向法院请求撤回对李某的起诉,并诚恳地表示当时不让儿媳进门做法不对,现在儿子离婚了她可以谅解李某,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好复杂的关系,婆媳关系本来就难处理,再加上夫妻之间又出现情感危机,这种事情在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只是不好处理!
小编结语:结案后,原、被告先后来到常熟法院支塘法庭对赵法官表示感谢,称赞法官耐心、细心、用心、有责任心,使得双方和气地解决了积累多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