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外打工有了外遇,一开始家里人都不知道,他每次回家都借了外人很多钱,也压榨了家里人的钱,因为一开始不知道实情,所以还是给了他一些钱。我家是普通农村家庭,经济状况非常一般。
今年 五一 的时候,他打电话把事情告诉了母亲,他好像还和那个女的有了小孩,请问这是重婚罪吗?他现在已经联系不上了,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和母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离婚该如何进行?
婚姻帮律师解答:
法律关于重婚有明确的定义,简单来说就是,有超过一张结婚证或者和配偶以外的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以仅仅因为生活在一起是不能断然认定为重婚的。如果您父亲在当地的确是以夫妻名义与该女子共同生活,那就涉嫌重婚了。离婚可以去民政局也可以去法院。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单单以小三生孩子这一条件来定论是否是重婚罪,在法律层面还不能完全站立脚根。以下是判定重婚罪的要点,各位不妨看一下。
判定重婚罪的几个要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简单总结来说:
1、自己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进行登记结婚的是重婚罪。
2、虽然未登记婚姻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且旁人或相近的人认为其为夫妻关系的是重婚罪。
判定重婚罪需按法院要求完善证据
因此,单单以小三生孩子的单一条件是无法判定为重婚罪的,此时的原配要进行证据完善,比如男人和小三有固定的居住住所,在固定区域公开以夫妻关系生活,如果能收集到这些证据,那在法院起诉时,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同时要注意一点的是,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也要清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否和男人到了非告不可的地步,作为原配妻子还是要考虑慎重。
接下来,一起看下网友的评论吧。
网友热门评论:
哎,没有充实的证据还是不行的,中国一直就是需要讲法的国家,一切都得需要证据!
小编结语:小三已经生了孩子,很多原配可能已经很是气愤了,明明确实是跟已婚男人生下的,但却是束手无策,一切都是讲法的,小编在这里劝诫大家可以先将证据搜集之后,一举拿下。今天关于小三生孩子是否触及重婚罪的问题先为您讲述这么多,您有任何婚姻情感方面的困扰,欢迎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情感心理咨询师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