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婚外情,就是指在婚姻中的某一个人,与配偶以外的人产生了超出正常友谊的关系,不管有没有发生性行为,也可以称作出轨。这是一段见不得光的、隐蔽的感情,也是婚姻的不定时炸弹,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外遇的定义依不同研究领域有些许不同,在社会学辞典中,外遇即有发生性交(通奸)行为;若仅有"思想或行为上的不贞"而无实际的性接触,可称之为精神外遇。法律上,性关系被视为是外遇的必要因素,此性关系是指已婚者与非配偶发生自愿性的性行为。
婚外情的类型:
①怀旧型。
当事人对现实婚姻不满意,进而与旧日的恋人、知己或好友产生婚外恋情。
②情投意合型。
夫妻双方在理想追求、生活情趣等方面缺乏共同语言或婚后感情交流不足,导致另寻知音而发生的婚外恋情。
③寻求安慰型。
夫妻两地分居或一方对另一方的冷漠、虐待等原因,使深感孤独、失落和屈辱的一方从婚外异性身上寻求抚慰和满足,因而发生婚外恋情。
④感恩回报型。
多见于已婚女性因图报异性对自己的帮助、搭救之恩,混淆友情与恋情界限而产生的婚外恋情。
⑤崇拜型。
对婚外异性的才华、魅力由敬慕到爱慕,进而发生婚外恋情。多见于女性。
⑥报复型。
配偶一方爱情转移,另一方为取得心理的暂时平衡或报复对方而与婚外异性交往,进而产生婚外恋情。
婚外情一般有两种发展方向:一种是发展为婚姻关系,另一种是家破人亡,人财两空。
婚外恋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了,只是人们对这种事情的处理方式不同,所以结果也就不同。
一部分人选择轰轰烈烈,这也就意味着婚姻即将面临破灭。
还有一部分人则选择了低调,情人家庭两面兼顾,无可厚非这种人是最聪明的人。
还有一部分人选择了理智,为了家庭,会在感觉到感情微妙的变化是转身离开,但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实在很少。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情感婚姻是双方对彼此、及对彼此共同组建的家庭及子女的一种责任和义务,所以也就意味着婚姻之外的爱情是可耻的、是不道德的。但是尽管有着法律的约束,但是据网上的资料显示,因为婚外恋而引发的婚变的占离婚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这个数目我们看了一点没有感觉意外吧?
人的感情永远是无法捉摸的,即使是自己也无法确定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因为这个世界上优秀的人太多,对这样的异性心生爱慕,动了情并不证明就是错误的。理智的人有可能把爱一辈子埋在心里,只是默默的关注对方。而鲁莽的人往往为了这婚姻之外的爱情伤害了自己的家庭。也许是为了亲子关系,这样的婚姻选择了还在继续,但是这其中的苦涩滋味,恐怕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能够体会。
香港著名言情小说家张小娴说过这样一段话;“女人往往是很感性的,她们对爱情比男人更加充满幻想。年少时,女人想要的是青春梦里人,是英俊的白马王子;情窦初开时,她想要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再后来,她想要一个能天天和她黏在一起的男人。女人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对爱情有不同的理解和诠释。直到有一天,她爱过了,经历够了,苦和甜都尝到了,才猛然发现,爱情其实很简单也很实在,爱情不过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真心联盟,那种飘渺浪漫的爱情幻梦,只属于那个特定的年龄段”。这段话很经典,也许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才让那些婚姻中的女性无法摆脱婚姻之外的情感诱惑。在我看来,爱情是两个男女之间的事情,而婚姻一旦产生,就不再是两个人的事了,两个人肩上都背负着相同重量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说;婚姻是个人对社会稳定做出放弃自由的最大贡献,那么婚姻之外的爱情则是破坏这种稳定的绝对因素。因为有了这两种情感,于是矛盾也就出现了。面对这婚姻之外的感情,究竟该何去何从呢?选择平静如水的生活,还是要那种砰然心跳的感觉?对于一个有感情的正常人来说,无论是接受还是拒绝都是痛苦的,只是痛苦的方式和时间不同而已。接受了总有一天要面对离别的痛苦,拒绝了又要面对相思的痛苦。
网友评论:
既然谁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那么我们只能希望;无论是哪种方式的爱情都是纯真的,都不要给任何人带来伤害的。因为我们知道爱永远都是自私的,所以这里也只能说是希望了。
小编结语:记不清是哪个电影中有这样一段台词;“晚上睡觉,我摸着你的手,就像摸我自己的手一样,没有感觉,可是要把你的手锯掉,也跟锯我的手一样疼。”这就是婚姻情感的一种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婚姻的悲哀和尴尬。愿所有婚姻之内的人们;珍惜自己的爱人,更懂得善待自己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