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赌坛先锋”非恶意侮辱
2015年4月20日,卓伟在其微博上分享“全民星探”发布的名为“[独家]章子怡汪峰领证 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标题为“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
原告汪峰认为,卓伟未经调查、核实,随意在其个人微博上以“赌坛先锋”对自己进行侮辱诽谤,公然损害自己的人格和形象,误导社会公众对汪峰的评价,已经严重侵犯了名誉权,因此要求卓伟删除涉诉微博,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24日,该案一审判决认定名誉侵权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汪峰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汪峰不服,仍持原诉理由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要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自己的全部诉讼请求。
11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卓伟不构成对汪峰的侮辱及诽谤,驳回汪峰上诉。
汪峰经纪人挂电话
第三方律师分析:公众人物应承担更多容忍义务
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记者试图联系汪峰方面,但其经纪人听记者表明身份后挂断电话,再不接听;卓伟则表示汪峰从未私下联系自己。
网络上,一些网友也对该案件展开激烈讨论,有网友认为卓伟作为媒体不应该用“赌坛先锋”来形容汪峰,也有网友认为汪峰太敏感,对外界评论的容忍度太低。
那么,明星该如何维护名誉权呢?记者采访了第三方律师张中辉。
张律师认为,汪峰侵权案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没有大的问题。他指出,因写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判断标准有二,“一是文章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二是有无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
“‘赌坛先锋’的表述虽有不妥之处,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存在。”张律师受访时指出,对于公众人物来讲,要承担更多的容忍义务,“如此表述恐怕还谈不上侮辱,因此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网友评论:
汪峰起诉卓伟等侵犯名誉权败诉,法院认为“赌坛先锋”虽有言语不当之处,但并不构成侮辱诽谤。前天,章子怡庆结婚纪念,今天败诉,两条新闻都抵不过张馨予的一个小视频,再次心疼汪峰!
小编结语:提到明星与普通人维护名誉权的区别,张律师称两者虽然没有很大区别,但法律界普遍认为,前者的保护程度要低于后者,“因为公众人物平常总是受到媒体关注,更容易通过媒体获益。同时,公众人物也有更多的机会和优势来表明自己的清白,从而减少对其名誉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