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就站在原告席上,阿红却不认识。更让人诧异的是,这对夫妻已经结婚14年。如果不是二人打算开始新生活,这对夫妻还要将本该熟悉但非常陌生的关系继续下去。
5月11日,横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开庭前,被告阿红到庭参加。她问法官:“法官,我是阿红,原告阿强到了么?我已经在法庭门口等很久了。”这个问题让主审法官很吃惊,因为阿强早已按时到庭,他就坐在原告席上。
他们难道不相识?随着案件审理的开始,这个萦绕在大家心头的困惑终于揭开。原来,早在2002年初,阿红与阿强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仅见了一次面,便在父母的撮合下,于同年6月11日登记结婚。
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阿红仅在阿强家生活一天即离开。此后,二人一直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日前,阿强决定开始一段新生活,他以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为由,起诉离婚。
案件开庭审理,阿红按照法院指定的开庭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法庭。10分钟后,阿红按时到庭,于是出现了前面的一幕。此后,法官询问阿强:“坐在被告席上的女方是否你妻子阿红?”阿强的回答如出一辙:“不知道。”
经法庭认真核查二人身份信息,证实无误。考虑到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网友评论:
如此婚姻,怎能幸福!
小编结语:两人作为夫妻14年,相逢竟然互不相识,看起来有点滑稽,却也带着一丝悲伤。完全没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被硬生生地撮合到一起,很难幸福。结婚非儿戏,还是考虑清楚再行动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