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同意离婚,或你有证据证明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你们一次就能离成。(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你也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有上述情形的,恐怕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不大,但第一次判不离的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你可以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只要你决定离婚 ,最终一定可以离成。
回复时间: 2016-05-21 21: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