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重庆-江北区 咨询时间:2016-05-22 22:52 咨询人:133******39
你好:若离婚,通过举证确定过错方。 可以通过当地的司法所进行调解解决。
你好,离婚的话虽然你描述的没有过错,但是你写了保证书,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话,法院可能会认定你出轨。但是,该过错不影响财产分割,对方只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房产一人一半,调解最好向法院起诉,然后法院主持调解,或者居委会,调解委员会。
如果离婚,你没有过错,你老婆才是过错方,她疑心太重。共同财产你俩均分。如果调解,可以找你们信赖的亲朋、社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1、你没有出轨,没有过错,不用承担法律责任。2、如果离婚,房产是婚后取得的,你可以分割一半房产。3、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第一,就你提供的信息你们夫妻感情破裂虽说是因为男女关系,但是最终证明你并没有出轨的事实,即使你写过保证书也不能证明是你的过错导致离婚的。第二,如果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也是进行平均分配。第三,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在第三方的调解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一并对财产进行解决。
1.按婚姻法规定,你这不算过错,婚姻法上的过错是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
2.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依你所述情况,你这情况不属于出轨,没有过错。婚姻生活中的矛盾很多原因,如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导致婚姻无法维持,可多沟通交流,相互理解、包容,寻找你们造成目前婚姻现状的实质原因,坦诚面对和解决,相信可以处理好。如无法维持要离婚可到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离婚。财产分割一般由你们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法院会考虑你们的情况分割,一般均分。关于调解你可找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找亲朋好友、子女从中协调和解,也可委托专业人士(如心理咨询师、律师等)调解。
1.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没有过错。婚姻法里的过错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而且民法里“谁主张谁举证”,你夫人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她的说法得不到法院支持。2.如果你们的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一半,不存在你只得三分之一的说法。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关系期财产共有。也就是你们均分财产。你也没有什么过错,更不用说精神损失赔偿。3.调解不是诉讼离婚的前置条件,你可去司法所,居委会,街道妇联调解。调解本着自愿民主合法的原则进行。而不能违背一方的意愿强迫他接受不平等条件。法院主持的调解更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进行,更客观。法院的工作就是讲事实,摆证据。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为您提供咨询。
1、您可以先找当地妇联、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都可以调解一下。
2、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平分,对方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您可以拒绝。
你好,你可以先通过司法所调解,能达成协议就协议离婚,不能达成协议再向法院起诉,至于你是不是过错方以及房产如何分割要通过证据来分析。
1、你所述情况尚不足以证明你是过错方。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协商处理。3、民间调解没有一定限制,可以找双方信任的人解决。如已起诉法院,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
你好:
1、从你的陈述来看你的夫人性格比较多疑。虽然你描述的没有过错,但是你写了保证书,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话,法院可能会认定你出轨。
2、如果离婚,房产是婚后取得的,你可以分割一半房产。
3、可以申请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
4、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5、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服务。
你好!对您的经历和处境我深表同情!首先说明的是我先不解答你的法律咨询了,因为很多律师都已经解答。你的情况其实更需要心理咨询师的帮!从你的表述中看到更多的是你夫人的心理问题,你们缺少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技巧!而且把女儿拉进来,错上加错。最好的方式是三口人分别进行心理咨询或者同时咨询。可以用群的方式加上的方式。在处理好心理问题后,你们的婚姻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以您的境遇我认为您老婆可能经常多愁善感,始终觉得您在外有艳遇,这对于您这样成功的男士很正常而且往往就发生在成功人士身上。我认为您的夫人并不是真正想离婚,只是希望您自身收敛一点,顾家一点,毕竟女儿很大了,这个年纪谈不上小三之类的感情纠纷了。所以您以后可以经常给老伴打打,发发,时时问候一下,让老伴觉得你经常关心她,这是正常女人的感受,至于说真要离婚您能分割多少财产我觉得倒是其次,首先您这个家庭情况,即使起诉到了法院,第一次也很难判决离婚,所以我相信您有能力维系好这个家庭。多找女方的朋友让她们在老婆耳边吹吹风,让她有些事情做,这样就少了很多没必要的怀疑。
一、按婚姻法的规定,你还构不成过错方。
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符合上述规定的才算过错方,而按你的描述,不是。
但是抛开法律规定,不可否认你在十年前的行为,引发了后来你夫人一系列的行为,通过你的描述,你有你的委屈,但站在你夫人角度,你也有你的不可原谅,试想如果对方不是年轻活泼外向的女孩,你会付出那么多的精力帮她吗?虽然你夫人有你夫人自身的问题,比如极度没有安全感,极度缺乏爱,通过让你写保证书的方式,通过闹离婚的方式刷存在感,她的问题有她自身的原因,但也不能排除你的原因。
二、房产分割一般一人一半。
三、主持调解的机关有很多,当地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等,但建议夫妻双方的问题还是自行解决,一方面涉及很多隐私,另一方面第三方只是协调,最终拍板的还需你们夫妻两人,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不行。
最后,题外话,尽管你夫人的这一系列行为可能已经让你很难堪,甚至反感,讨厌,希望尽快摆脱,但我还是看到了你在这个过程中做的努力和隐忍,多年的夫妻走来,是难得的缘分,如果你尝试一下,如果可以的话,把隐忍变成主动坦诚愉悦的让对方随时了解自己的动向,让对方感受到你不是厌恶她,而是关心她的,我想她会有改观的。
你好,如果离婚的话可以先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则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你好,按照你的叙述你没有过错,不存在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