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湖北-荆门 咨询时间:2016-05-24 09:25 咨询人:137******56
小孩已满十岁应尊重她的意见跟谁一起生活;房贷和其它婚后的欠款属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可以起诉离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分。如果有债务,依法分担。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由对方承担抚养费。
1.协议离婚,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债务达成协议,双方携带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两寸彩照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2.起诉离婚,准备感情破裂证据,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孩子和谁生活有利其成长归谁。法院还要征求十岁以上未成年人意见。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债务共同承担。如果夫妻对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你好,1、子女的抚养权,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也会征求孩子的意见。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3、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会适当照顾妇女儿童,债务共有负担,一般情况一人一半。
你好,如果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话,解答如下:
1、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最少3份起诉书,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主张判决准予离婚。建议聘请当地律师,法律问题交给律师才靠谱。
2、女儿13岁半,离婚的话,法院主要考虑女儿跟谁的意愿,其次是双方的经济、文化、环境等抚养条件。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一般是均分。你可以这样计算,双方认可房子值多少钱,然后减去房贷17万、减去欠账12万,剩余的钱对半分,一人拿房子,补对方对半分的钱。
1.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2.起诉需要的材料: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孩子抚养权问题:尊重孩子意愿;
4.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1、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房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
2、对子女抚养问题。应该按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由谁抚养孩子,如果你想抚养孩子,你就要证明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孩子已年满10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愿。
3、关于房屋分割的问题。由于案情中没有具体介绍房屋的具体情况,所以无法针对性解答,简单答复一下。如果该房屋是婚后购买就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后续的按揭款由得到房屋一方继续偿还,对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得到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4、对债务问题。首先要区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因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属于个人债务由该方个人承担,对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则上平均承担。
你好,从你生活的地区来看,你的房子去掉贷款的价值应该和欠款差不多。或者略有剩余。你要探求他的内心真实想法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你想要孩子,他也想要孩子,他可能也是从你工作不稳定和想要房子出发。然后可以给你一点点金钱,债务和房子归他。。这是一种思路。另外你也想要孩子和房子,他不可能只是带着债务离开。所以,你也必须考虑能否给他一笔钱让他离开。这是必须的。。。。。第三种方案就是一方带领孩子离开,房子和债务留给另一方。不养孩子的一方按月支付付抚养费。总之,和平协商离婚是首选,毕竟涉及孩子心理健康,正处于青春期,大人之间尽量减少争吵为宜。实在不行再诉讼,诉讼过程中也要考虑调解结案。都多从对方角度考虑一下,离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您好,离婚情况下,孩子十周岁以上法院会征求孩子意见,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按照其工资标准的20%-30%支付抚养费。
房子部分,不主张房子所有权一方,可要求另一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要求对方补偿。房贷由主张房屋所有权一方承担。
欠款如是夫妻共同债务,各自承担一半。
希望对您有所帮。
你好,
1、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2、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欠帐如属于共同债务平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