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男方有家庭暴力男女双方离婚,同时有两个小孩,现在男方坚持要两个
问题来自:浙江-温州 咨询时间:2016-05-24 09:37 咨询人:1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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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双方协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包括孩子的抚养问题,都在协商之列。如果去法院诉讼离婚,孩子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一个,十岁以上的孩子征求孩子意见。如果你有他有家庭暴力、孩子十岁以上等情况,他都有一个孩子也得不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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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是诉讼离婚,法院最多判给男方一个,甚至一个也不会判给他的 。
正常情况下,未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已满2周岁未满10周岁的孩子,由法院根据双方抚养条件、经济收入、生活习惯、生育能力等许多因素综合考虑判决由一方抚养;已满10周岁的,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判决。离婚只离“夫妻关系”,不离“子女关系”,不管由哪一方抚养,永远是你们的子女,你仍然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判决由对方抚养,你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变更抚养权。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家庭暴力,可以要求两个子女都由你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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