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湖北-十堰 咨询时间:2016-05-24 15:01 咨询人:136******30
补充的问题:现在是他在福建漳州我在湖北十堰,我们已经分居3年了,小孩也随我一起了来湖北上学了,我很早就想协议离婚,他不干,我什么都不想要只要小孩,但是他还是不同意,只能咨询下各位律师能有什么办法尽快离婚
你好,需要详细你的具体情况,才能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你好:
1.协议离婚,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寸彩照,结婚证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2.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但看病就医的除外。
3、你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前期到法院立案起诉,开庭的时候,你再回去。
异地不能办理离婚,只有通过法院诉讼才行。
如果是离开户籍地,向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准备好诉状二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和诉讼费300元。
双方协议离婚的,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二、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你好,两种方式,协商或者起诉都可以。
你好,如果离婚的话可以先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则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如果都在异地的话,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到一方居住地办理离婚登记。
1、你想尽快离婚的话,协议离婚最快。但是因为他就是不同意,经过调解,他也不同意的话,你就只有起诉离婚了。
2、起诉离婚的话,如果第一次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第一次很难判决离婚,必须6个月以后第二次起诉,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从你案情介绍上来看,你们分居3年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就会在第一次就判决离婚。所以,证据最关键,有证据的,法院就会判离。
3、对孩子抚养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无例外,法院会将孩子判给你,因为孩子一直由你抚养,跟随你生活,由你抚养更有利孩子的成长和生活稳定。他要支付抚养费。
无法协商的,只能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诉讼离婚。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