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只付孩子的生活费,不看望孩子,造成孩子严重的父爱缺失,
问题来自:江西-南昌 咨询时间:2016-05-26 10:49 咨询人:1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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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強迫父亲去探望孩子,因为探视是权利,而支付生活费是义务。义务须履行。而权利,权利人可选择是否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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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孩子是权利,不来探视你起诉没有法律依据。
1、探视权是一种权利,不行使探视权而起诉缺乏法律依据! 2、建议协商处理解决为佳!
这个法律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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