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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法律咨询 >> 泰州婚姻法律咨询 >> 请问我能夺到女儿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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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志钧律师

    1.抚养权可以争取;2.有没有报警;3.吸毒有没有被采取强制戒毒措施;4.离婚谈不上胜诉与否,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可以更详细地获得解答。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55:27

    周志钧律师 电话:13776002448 帮助人数:51人 [江苏-苏州]

  • 李丹 律师

    现在起诉离婚,再加之你丈夫的吸毒史,你获得抚养权的机会非常大,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53:40
    李丹律师 电话:13773500522 帮助人数:91人 [江苏-泰州]

  • 余飞 律师

    两周之内的孩子以女方扶养为原则,你这种情况胜算率极大。建议你趁孩子比较小尽早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57:58
    余飞律师 电话:18705174891 帮助人数:114人 [江苏-南京]

  • 黄福佑 律师

    判给母亲一方抚养可能性较大:一是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您的孩子尚处于哺乳期;二是您丈夫有吸毒使,也不利于孩子成长,因此,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回复时间: 2016-04-08 12:12:36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杨洋 律师

    1.离婚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或向法院起诉离婚
    2.一般两周岁以下孩子归女方,对方支付抚养费
    3.打你有没有报警,有没有病历,对方吸毒有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公安处理过?若有,搜集以上证据,对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很有帮助,法院一次判离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回复时间: 2016-04-08 13:42:05
    杨洋律师 电话:18009498383 帮助人数:424人 [甘肃-兰州]

  • 张文江 律师

    一,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条件,可判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二,离婚些情况下,子女随母方生活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6-04-08 14:09:48
    张文江律师 电话:13934200108 帮助人数:61人 [山西-太原]

  • 陆鑫 律师

    本律师的办公室在泰兴市中兴大道一号国安大厦8楼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可以到我办公室面谈,你这个情况,因为孩子才一个多月以及是女宝宝,一般是判给女方,如果对方有吸毒史且屡教不改,可以要求其赔偿,你也可以致电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4-21 15:52:25
    陆鑫律师 电话:18252659660 帮助人数:170人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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