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性格不合我们要离婚,男方婚前有按揭房,婚后主要是男方还贷,结婚
问题来自:湖北-武汉 咨询时间:2016-05-27 13:08 咨询人:18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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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里给的钱可视为女方婚前财产,因用于还男方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可找男方要回。房子属男方所有,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一半在离婚时应补偿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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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首先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这是没问题的,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至于女方家里给的钱看是什么性质的
婚后还贷部分含增值,属于夫妻共有,你有权分割。祝好!
你好, 1、婚前男方按揭房屋,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还婚前按揭借款,这房屋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2、婚后不论谁还按揭款,这一部分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3、离婚时对房屋现值协商估价或委托评估 ,约定一方得房屋,过户到其名下,偿还余下贷款。首付款和已经还贷以及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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