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吉林-通化 咨询时间:2016-04-08 22:16 咨询人:151******95
复婚之前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处分,有份额的,按照份额分割;你们双方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你均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需要分割;对于尚在校就读的子女,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需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因楼房是双方离婚后复婚前构买的,所以应当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女方借的7万元钱,如有证据证明是女方付款,应是男方的债务,不知家中的平房何时取得,如婚续期间取得,则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田地是承包的还是租赁的?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家中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子女如超过18周岁,不涉及抚养问题,不知楼房现值,无法判断5万元是否合理,亦不好判断能否将楼房判给你。
1、男方拿走亲戚朋友赠予女儿的红包,系侵犯女儿的财产权;其女有权主张其返还。
2、楼房的归属:楼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考虑女方及子女利益作出判决;一方取得楼房产权,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3、女方可以保留作为女儿上大学用的那一部分存款。
你好,如果离婚房屋需平均分割,女方需要支付男方补偿。孩子上学的费用女方可以向男方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