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再婚生育过两小孩,抚养权判给前夫,现任丈夫未生育,可办理准生证
问题来自:浙江-温州 咨询时间:2016-05-29 17:33 咨询人:188******78
我来解答 我有类似问题咨询
根据2016年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因此,你们还可以再生一胎。
向Ta咨询
可以啊,问一下当地计生部门
建议联系当地计生部门
咨询当地计 生部门。
共接收问题数:4940243条已解决问题数:4939219条在线发布咨询
全国婚姻家庭律师推荐+More
向该律师咨询
帮助人数:3062人
帮助人数:2262人
帮助人数:2019人
帮助人数:1967人
帮助人数:1893人
帮助人数:13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