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第二次婚姻但现任专妻子对我和前妻生的儿子不怎么好,请问能
婚姻自由,你自己决定就好
你好,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你认为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了那么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你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建议好好沟通,妥善处理!没必要一定要离婚!
婚姻自由,你若觉得没办法跟她生活在一起了,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离婚是以感情破裂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