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对象刚结婚两个月他就以性格不合离婚,并要求返还全部彩礼。我们没
不用返还。只要民政局登记结婚,不论是否共同居住
你好,如果你们一直没有同居,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如果登记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应当返还
没有共同生活是要返还彩礼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退还数额
我的孩来,你对象这么做不是作吗?有证据证明是你对象原因的话,退的可能性不大
这种情况一般是退少部分。
是否返还彩礼,要看你们是不是一直没有同居,如果一直没有同居,应当适当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可知,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