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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法律咨询 >> 泸州婚姻法律咨询 >> 你好!我跟一个男的结婚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生了一个孩子,后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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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莉律师

    你好,你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受同等保护,你权向男方主张小孩的抚养费。男方父母不是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男方想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可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回复时间: 2016-05-31 22:52:44

    马莉律师 电话:13688499119 帮助人数:87人 [四川-成都]

  • 肖雷 律师

    男方可以争取小孩抚养权,他的父母无权要小孩,你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6-05-31 17:00:51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李祝辉 律师

    你的“结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属于同居关系,既然分居了,就不存在离婚之说。孩子属于非婚生孩子,同居的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男方的父母无权向你要孩子。

    回复时间: 2016-05-31 17:46:26
    李祝辉律师 电话:18080151972 帮助人数:428人 [四川-成都]

  • 黄永财 律师

    你不想给就拒绝。想给就给他们。

    回复时间: 2016-05-31 19:24:30
    黄永财律师 电话:13002835337 帮助人数:111人 [四川-遂宁]

  • 黄桂陶 律师

    没有办理登记是同居关系。你们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但仍然应当按婚姻法对离婚子女抚养原则来处理,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两岁以下随母,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水平、生活条件,十岁以上征求孩子的意见。当然,没有带孩子的一方应当给对方孩子生活费以及承担一半教育费、医疗费。他父母来要孩子,好果你愿意缉,建议与男方签订抚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果不愿给,直接拒绝,孩子的爷奶无权主张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6-05-31 22:17:22
    黄桂陶律师 电话:18982160157 帮助人数:36人 [四川-成都]

    2016.05.31 黄桂陶律师回复
    黄桂陶律师

    纠错:如果你愿意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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