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可以争取小孩抚养权,他的父母无权要小孩,你可以拒绝
你的“结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属于同居关系,既然分居了,就不存在离婚之说。孩子属于非婚生孩子,同居的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男方的父母无权向你要孩子。
你不想给就拒绝。想给就给他们。
没有办理登记是同居关系。你们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但仍然应当按婚姻法对离婚子女抚养原则来处理,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两岁以下随母,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水平、生活条件,十岁以上征求孩子的意见。当然,没有带孩子的一方应当给对方孩子生活费以及承担一半教育费、医疗费。他父母来要孩子,好果你愿意缉,建议与男方签订抚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果不愿给,直接拒绝,孩子的爷奶无权主张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