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和前妻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因前妻无稳定收入,两套110多平米的住
问题来自:内蒙古-呼和浩特 咨询时间:2016-06-02 09:52 咨询人:1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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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相互扶的义务自你们离婚起即已结束,你们在协议中约定的该条内容,我认为是约定的赠与义务。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你的工资你做主,可以决定是否赠与给你前妻,不用变更协议,不实际给她即可。如果一定要做些什么的话,我想你可以给对方发一个解除该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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