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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婚姻法律咨询 >> 温州婚姻法律咨询 >> 请问我要离婚,但我和老公无财产,我想要小孩,但男方不给,现在我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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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道胤律师

    正常情况下,未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已满2周岁未满10周岁的孩子,由法院根据双方抚养条件、经济收入、生活习惯、生育能力等许多因素综合考虑判决由一方抚养;已满10周岁的,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判决。离婚只离“夫妻关系”,不离“子女关系”,不管由哪一方抚养,永远是你们的子女,你仍然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判决由对方抚养,你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变更抚养权。
    尽量收集你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6-03 18:12:43

    周道胤律师 电话:13750916208 帮助人数:227人 [浙江-温州]

  • 海淼 律师

    证明你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

    回复时间: 2016-06-03 11:23:28
    海淼律师 电话:13998602713 帮助人数:2019人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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