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湖南-常德 咨询时间:2016-06-07 15:19 咨询人:188******51
要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要找社区或居委会开具经常居住地证明
你们在现在的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话,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就必须回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向离开户籍所在地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
你好,如果居住一年以上了,是可以在住地离婚的。
如果你们在现在的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可向法院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回原登记机关。
如果你们在现在的地方居住满一年,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仍然要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如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现在居住地所在区的基层法院起诉立案,要由社区开具经常居住地证明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在本地居住满一年可以在本地起诉,否则只能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你好,需要举证被告现在住的地方是其经常居住地。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比如暂住证等等。
可以在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都可以的,不过要有居住证明材料才行。可有居委会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等。希望能帮到你
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单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你好,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1、你们在现在的地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现在住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2、要找社区或居委会开具经常居住地证明,或工作单位工作证明、或租赁房屋合同证明等。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到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原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依法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或双方另有约定外都属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并适当照顾女方和无经济收入来源者或生活困难者。若对方有家暴、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可主张其少分财产并支付赔偿金。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长等有利原则进行确定。两岁以下的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小孩的抚养权时应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实际携带抚养小孩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可以主张其收入的20-30%,并参考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及小孩生活及教育等实际需要。
如果你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话是可以在当地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还要有,相应的结婚的证明并说结婚证或者是婚姻证明书等。
如果有对方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诉讼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必须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
你们在现在的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话,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就必须回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协议离婚就要回一方户籍所在地。
起诉离婚的,如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在该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在该地起诉离婚。
看现在住的地方是不是你的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需要连续居住满一年。需要有暂住证或者村委、居委证明、单位证明等。
提供你们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在你们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你们在此地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在此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叫做经常居住地法院。
需要提供你们在你们现在的居住地有一年以上的证明。就可以在你们现在的居住地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