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个月,性格不合要离婚,请问婚前买的东西和花的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问题来自:江苏-宿迁 咨询时间:2016-06-07 15:40 咨询人:150******27
不用
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并共同生活了两个月,可以先要求离婚,并不退还彩礼。如果对方起诉可以请律师。不符合法定的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形,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
根据你的描述,一般不用退还。
给付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后,彩礼给付的目的已经实现,原则上收受方已经不再负有返还。
《解释二》第10条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
在依据《解释二》确定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标准时,还可考虑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具体而言:(1)在女方要求解除婚约或离婚的情形下,返还彩礼的数额依据女方是否有正当理由:如女方有(例如男方有出轨行为),可考虑适当减少或不退还;如女方无,可考虑全额返还(2)双方均有过错的,确定返还彩礼的数额时应比较双方的过错大小,一方过错明显大于另一方的,可适当增加或减少返还数额。
对于男方婚前所购买的物品,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婚前给予的彩礼包括金钱,可根据具体情况如价值大小金额多少及男方经济情形,进行酌情适当予以退还。当然双方可协商解决
根据你描述,不用退还!
共同生活了两个月,一般是不退还彩礼。如果彩礼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形,一般是需要退还一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