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法律咨询 >> 常州婚姻法律咨询 >> 我妹妹 结婚了半年现在因为一些小事男方要离婚。请问我们能争取赔偿吗
咨询回复区
  • 海淼 律师

    如男方是离婚的过错方,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6-08 11:33:34
    海淼律师 电话:13998602713 帮助人数:2019人 [辽宁-大连]

  • 延静 律师

    你们可以选择不同意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6-08 11:33:49
    延静律师 电话:15102968512 帮助人数:80人 [陕西-西安]

  • 翟林芳 律师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
    只有上述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或者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达成过赔偿协议。你说的因小事离婚,不能索赔,但可以不同意离婚,或同意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6-08 12:29:51
    翟林芳律师 电话:15666325699 帮助人数:310人 [山东-济南]

  • 李春华 律师

    一般不能,除非对方存在家暴,与别人同居,重婚等过错,才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6-08 13:36:49
    李春华律师 电话:15970440151 帮助人数:524人 [江西-南昌]

  • 赵英芳 律师

    一般来说,是难以主张赔偿的。最好找到问题的症结,有针对性的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6-09 08:34:13
    赵英芳律师 电话:13706147799 帮助人数:175人 [江苏-常州]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共接收问题数:4739524条已解决问题数:4738500条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