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孩子出生,当时年龄不够,没有领结婚证,2011年分开,孩子我抚养
问题来自:江苏-苏州 咨询时间:2016-06-08 12:40 咨询人: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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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子女出生证明,你的身份证,到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到经常居住地法院,你需要向法院告之男方明确的和送达地址,如这些都无法提供,法院很难送达,或可能无法立案受理,你只能到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以子女作为原告,你是子女法定人,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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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并要求支付
需要证明孩子是他的。。
可以先去当地村委会开个证明,如果他应诉后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可以申请做DNA鉴定
如果出生证上有名字可以不用村委会证明,准备好诉状,身份证,户口本去他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可以的,但是他在苏州要满一年以上
一般都需要你提供,地址的,不然法院无法通知他,也没有办法送达传票什么的
最好去打听一下地址
出生证应该有父母名字,持出生证及相关资料起诉
有具体地址就行
一孩子的名字起诉要抚养费,孩子出生证应该有父母名字,持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及相关资料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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