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系,如果离婚,可以争取相关的权益。
签订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你好,有关系,因为你们共同还贷的,但你们将来需要先诉讼确定房屋你们共有才能要求分割。
你好!可以签订一份协议进行协定,如有需要我们可以提供代书,进一步详谈!
你们要与二姐夫签属协议,说明房屋是你们的事实,因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要让他认可这套房产实质上是你们的,婚后你们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约定待符合条件,他将无条件配合你们将房产过户到你们的名下
你们两和二姐夫签份协议,让他承认房子的主人是你们两人的,等条件成就时,要配合你们去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你要保存好还房贷证据,以说明你参与还贷,房子是两个人在还房款,有你一半。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你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可以作婚前财产约定,签订多方协议。将你陈述房产来源在协议中描述清楚。婚后共同还贷极其房产增值部分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1、因您们夫妻二人将共同承担房贷,肯定有关系;将来离婚时,要想分割其这处房产,最好有一个书面的协议为好。
2、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3、因此夫妻在确定财产归属签订协议时应该充分了解其法律效力,最好是请专业的律师来代拟协议,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协议无效的情况发生。
你好,1约定协议内容为,该房产为你两人共同拥有,其收益或处分的权利为你两人共同行使。
2.这样的话就可以有效预防财产的损失。
3.希望你帮到你
首先登记结婚才是对你们夫妻最大的保障,如果将来离婚你们共同还贷的钱可以作为债权主张,但是房子不是你们夫妻任何一人的名字,自然不能主张了。你这个想法确实非常有必要,因为在北京生活确实不容易,希望能帮到你。
注意收集证据,只要能够证明是借名买房,你可以主张权利。
你好,需要签署一份协议,约定,男方姐姐赠与你们房产一处,为你二人共同财产,二姐夫签字。
应当签定房屋权属协议,约定明确
签多方协议,把事儿说清,约定房产归属!
你好:应该和二姐夫签订协议,确定房子所有权,否则将来关系不好了再去证明,是不可能的。
你好:婚后 夫妻二人将共同承担房贷!这种情况下,将来你们夫妻如果离婚的话,这处房产跟你有关系,你们目前还没结婚,只能就共同还贷部分 留下证据,一旦需要分割房产的时候,会成为证据使用。
1、大姐姐赠与首付,你们可以让大姐姐出一个赠与证明,证明赠与你们夫妻双方的。
2、房产证在二姐夫名下,可以让二姐夫写一个证明,证明该房是你们夫妻共有,因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房产证暂办理到二姐夫名下。
3、如此,将来离婚时,这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进行份额,当然未还部分贷款,属于共同债务。
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对方的姐姐赠与你们一处不动产,你们现在要做三个准备1、要求赠与你们房产的姐姐写一份赠与协议,并写明是赠与你们的房产,并由你们偿还银行的房贷,不动产登记在哪个人名下,但实际未出资,借用他的名字登记。2、要求借用名字登记的房产之人,写份声明因政策缘故将谁的房产登记在其名下的,该房产是谁的,现谁将房产赠与你们,由你们偿还房贷,只是借用其名字登记,未出资购买。3、收集好你们偿还银行房贷的凭证。如果在时机成熟就把房产登记在你们名下是比较好,尽可能降低不动产的对外公示的风险。
你好:有很大的关系。
房屋你实际居住和还房贷,一旦离婚就不可避免的牵扯很多的人,为了简便和权属明确,就和二姐夫签份协议,让他承认房子的主人是你们两人的,你们实际在还贷款,等条件成熟时,要配合你们去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你要保存好还房贷证据,以说明你参与还贷,房子是两个人在还房款,财产有你一半。
祝好!
可以你们夫妻二人和二姐夫夫妻二人签订一份协议书,写清楚房子的实际所有权问题,但是你们这份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各方,如果二姐夫将房屋出卖,你们的协议是对抗不了第三方的,第三方可以善意取得(支付合理价钱、对你们的协议不知情即善意、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即取得)。若有第三方善意取得,你们夫妻二人能做的只能是依据协议向二姐夫要回房款。
另外,因你们现在还没有结婚,可以在结婚后再签上述协议,或者婚前就该财产做个协议。这个协议要写的话需要严谨一些,建议还是请律师帮忙写。
还有就是大姐的赠予因为在你们婚前且无特别说明的话,一般是赠给男方的,就共同还贷部分如果以同居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还款的话,你具有平等分割权。
所以,如果你想将整个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协议中更加需要严谨,不能有漏洞。不管协议如何签署,目前应该都没有办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挽救的话可以做抵押登记一类的,但抵押登记做一般会有一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