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结婚,当初因为年纪不到,没领结婚证,2011与男方分手,有一个孩
问题来自:江苏-苏州 咨询时间:2016-06-11 18:19 咨询人:150******10
补充的问题:如果男方在苏州工作不满一年,提供不了他的暂住证,是否可以将发票传回他们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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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知道他在哪里上班,就直接在他工作的地方法院起诉,需要 证明他是孩子的生理父亲,有亲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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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明有亲子关系! 是防止对方说 与这个孩子 没有关系而准备。
有暂住证一年以上可以在他经常居住地起诉
抚养费从你们分开时开始计算,开题之前的可以一次付给你,以后的抚养费按月支付,除非当事人同意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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