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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智勇律师

    你好!要离婚,要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先协议离婚,如不能协议离婚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具体请来电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11 22:46:05

    周智勇律师 电话:18982805127 帮助人数:84人 [四川-达州]

  • 黄福佑 律师

    如果过不下去,可以选择离婚,协议不成,就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次不行,就二次;二次不行就再起诉,只要您坚持离婚,法院最终会判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6-04-11 21:59:54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海淼 律师

    直接法院起诉,事实上,离婚是自由的,如果一方坚持离婚,那离婚就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回复时间: 2016-04-11 22:01:23
    海淼律师 电话:13998602713 帮助人数:2019人 [辽宁-大连]

  • 凌灿伟 律师

    你好,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11 23:18:05
    凌灿伟律师 电话:15881838374 帮助人数:19人 [四川-达州]

  • 陈新文 律师

    如确定离婚,首先看对方是否协商,是否提出条件。如其条件在最底接受范围,可'做出一定让步,讯速离婚以达你目的。其次,如对方不愿离婚,则应立即起诉,一次判不离可起泝二次以达离婚目的,解除痛苦。

    回复时间: 2016-04-12 12:28:26
    陈新文律师 电话:13881759119 帮助人数:32人 [四川-成都]

  • 陈玉江 律师

    找个信得过的律师,交给律师办理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6-04-13 07:57:06
    陈玉江律师 电话:13625158616 帮助人数:97人 [江苏-淮安]

  • 沈辉 律师

    你好,如果双方确实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起离婚诉讼。如您有需要任何法律上的咨询,请直接来电:13438213501。

    回复时间: 2016-04-13 14:52:04
    沈辉律师 电话:13438213501 帮助人数:70人 [四川-成都]

  • 王紫雯 律师

    你好,如果双方确实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起离婚诉讼。,我的电话是18030606180,,成都的专业婚姻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4-15 13:39:28
    王紫雯律师 电话:18030606180 帮助人数:4人 [四川-成都]

  • 周凌 律师

    起诉离婚吧,起诉离婚的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到被告户籍所法院地立案去;建议您委托律师代理为好。

    回复时间: 2016-04-21 11:27:55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 陈新明 律师

    建议请律师协助离婚。

    如果不请律师,按以下程序办理: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4-27 22:22:20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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