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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婚姻法律咨询 >> 衡阳婚姻法律咨询 >> 我和老公感情不合,已分居两年多了,现在两人都不在当时登记结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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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宇春 律师

    如果有暂住证,且超过一年,可以在该地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6-12 15:24:27
    冯宇春律师 电话:18650340709 帮助人数:140人 [福建-福州]

  • 谢岁炎 律师

    如果你们都离开你们的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可以去经常住所地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6-12 22:43:56
    谢岁炎律师 电话:18073825672 帮助人数:282人 [湖南-娄底]

  • 戴运生 律师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其在居住地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可以就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13 10:39:43
    戴运生律师 电话:13875668808 帮助人数:36人 [湖南-衡阳]

  • 李果 律师

    你好,如果离婚的话可以先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则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回复时间: 2016-06-20 11:14:38
    李果律师 电话:18107352939 帮助人数:668人 [湖南-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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