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的父亲是读书时自由恋爱,后来他去了部队,半年回来的一次我有
问题来自:四川-绵阳 咨询时间:2016-06-12 15:44 咨询人:151******89
你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如果希望权利得到保障就去补办结婚证
1994年2月1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了。你们没有合法的结婚登记,就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你们对孩子的抚养权产生,无法协商解决,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而孩子的抚养,对方也有法定义务,你可以孩子的名义向对方索要抚养费。
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但非婚生孩子已婚生孩子地位相同。男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男方有登记的婚姻,那就是军婚。
根据婚姻法等规定,你们的情况只属于同居,你最好还是和男方一起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这样才更有利于保障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