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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婚姻法律咨询 >> 抚顺婚姻法律咨询 >> 我想离婚,不想要孩子该怎么处理?法院判定孩子跟谁生活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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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福佑 律师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一方抚养孩子,对方支付其抚养费。其抚养费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6-06-13 09:11:38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郭广吉 律师

    你好,法院一般根据谁扶养孩子对他的成长有利判归谁扶养,不扶养孩子,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13 09:13:10
    郭广吉律师 电话:13520802129 帮助人数:1084人 [北京-海淀区]

  • 海淼 律师

    一是子女年龄,2周岁以下的由母亲抚养,10周岁以上的争求子女意见,主要参考因素有经济条件,生活习惯,抚养意愿,子女生活和学习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

    回复时间: 2016-06-13 09:16:51
    海淼律师 电话:13998602713 帮助人数:2019人 [辽宁-大连]

  • 刘新阳 律师

    抚养孩子是你的天然的、法定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别让我瞧不起你。

    回复时间: 2016-06-13 09:32:37
    刘新阳律师 电话:18841127788 帮助人数:127人 [辽宁-大连]

  • 何伟利 律师

    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支付的标准:个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

    回复时间: 2016-06-13 10:34:04
    何伟利律师 电话:13702508318 帮助人数:674人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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