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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宁夏婚姻法律咨询 >> 固原婚姻法律咨询 >> 离婚,想要孩子,男方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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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安康 律师

    法院判决一般会以对孩子的有利成长为原则,无固定工作对孩子的必要生活供养不利

    回复时间: 2016-04-12 07:01:37
    周安康律师 电话:15026834000 帮助人数:9人 [上海-徐汇区]

  • 王伟政 律师

    依法由法院判决,举证更有利于孩子生活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4-12 07:26:35
    王伟政律师 电话:13302016987 帮助人数:202人 [天津-河西区]

  • 庞娟 律师

    你好,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你想争取,需要提供对孩子成长有利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4-12 08:25:52
    庞娟律师 电话:13770576444 帮助人数:132人 [江苏-南京]

  • 王恺胜 律师

    离婚诉讼中,双方大都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最终只能归一方,如能协商最好,如协商不成,法官会根据有利于孩子以后的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看跟随哪一方比较好。一般法院考虑的情节有,一孩子的年龄,孩子年满十周岁可以征求孩子意见,因为此时孩子基本懂得了些事情,跟随谁生活有自己的主张。二、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品格等。三、孩子以前的成长环境。

    回复时间: 2016-04-12 16:04:05
    王恺胜律师 电话:13909511338 帮助人数:1967人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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