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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法律咨询 >> 遂宁婚姻法律咨询 >> 感情不合,有家暴,如要离婚,孩子会如判呢?能申请要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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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明 律师

    如果有家暴的证据,应该是离婚的理由,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原则是有利于子健康成长(特别规定:哺乳期内一般应随女方生活,十岁以上应该争求子女的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6-06-14 12:09:18
    高明律师 电话:15182587799 帮助人数:167人 [四川-遂宁]

  • 高宏雁 律师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房产为婚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6-14 12:22:53
    高宏雁律师 电话:13812677603 帮助人数:180人 [江苏-苏州]

  • 黄永财 律师

    对子女有利的原则判抚养权。若房产是夫妻共同的,你应得一半,。若房产是男方的,你可以要求分,分到多少算多少。若房产是男方父母的,你不可以要求分。

    回复时间: 2016-06-14 12:49:32
    黄永财律师 电话:13002835337 帮助人数:111人 [四川-遂宁]

  • 何伟利 律师

    双方在同等条件下,以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6-14 13:19:52
    何伟利律师 电话:13702508318 帮助人数:674人 [广东-中山]

  • 张敬标 律师

    1、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且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你可以积极去争取!
    2、房产先要看房产属性,若是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则可以争取房产归属!

    回复时间: 2016-06-14 13:25:30
    张敬标律师 电话:13970018425 帮助人数:664人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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