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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法律咨询 >> 东莞婚姻法律咨询 >> 共同生活半年,还生过小孩的,就是没领结婚证,请问离婚后彩礼可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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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雷 律师

    酌情返还彩礼钱

    回复时间: 2016-06-14 14:06:03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薛景荡 律师

    会要求返回一部分的。

    回复时间: 2016-06-14 14:07:34
    薛景荡律师 电话:15865082477 帮助人数:280人 [山东-菏泽]

  • 何伟利 律师

    司法解释规定,未登记结婚又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退还,但你们虽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小孩,是否返还,返还多少由法官酌情判定。

    回复时间: 2016-06-14 14:54:24
    何伟利律师 电话:13702508318 帮助人数:674人 [广东-中山]

  • 丘敏 律师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一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钱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6-06-15 15:15:12
    丘敏律师 电话:18025199038 帮助人数:217人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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