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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法律咨询 >> 河源婚姻法律咨询 >> 我想下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能把结婚前要的东西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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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伟 律师

    领取结婚证,并且同居了,一般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09:30
    韩伟律师 电话:15152012110 帮助人数:434人 [江苏-徐州]

  • 肖雷 律师

    如果办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无需返还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09:57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翟林芳 律师

    结婚登记后,只有两种情况法院支持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10:57
    翟林芳律师 电话:15666325699 帮助人数:310人 [山东-济南]

  • 程亚兰 律师

    关于“结婚前要的东西”:
    如果是指彩礼,因为你们已经登记,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存在下面两种情况之一的,你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实际没有在一起生活
    2.为了给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

    如果是指婚前你给女方的礼物,因为已经结婚,(法院支持)要回的可能性不大。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13:58
    程亚兰律师 电话:13510179100 帮助人数:19人 [广东-深圳]

  • 王恺胜 律师

    一般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56:30
    王恺胜律师 电话:13909511338 帮助人数:1967人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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