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离婚半年,离婚时他说给孩子给孩子生活费是百分之三十,可是
问题来自:浙江-温州 咨询时间:2016-06-16 10:23 咨询人:1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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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签了名的,如果你觉得抚养费过少可以要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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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协商的结果,不成欺诈的。
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要不足的抚养费
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给付多少与婚姻是否被欺诈是不同的法律问题。离婚只“离”夫妻关系,不“离”子女关系,离婚后,子女不管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仍然是双方的子女,双方仍然有权利也有义务抚养子女,对方没有足额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随时为了抚养费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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