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婚姻法律咨询 >> 温州婚姻法律咨询 >> 我和我丈夫离婚半年,离婚时他说给孩子给孩子生活费是百分之三十,可是
咨询回复区
  • 肖雷 律师

    你自己都签了名的,如果你觉得抚养费过少可以要求增加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29:37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王伟政 律师

    是你们协商的结果,不成欺诈的。

    回复时间: 2016-06-16 10:37:43
    王伟政律师 电话:13302016987 帮助人数:202人 [天津-河西区]

  • 王恺胜 律师

    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要不足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16 11:05:37
    王恺胜律师 电话:13909511338 帮助人数:1967人 [宁夏-银川]

  • 周建胜 律师

    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16 11:12:03
    周建胜律师 电话:15988762091 帮助人数:56人 [浙江-温州]

  • 周道胤 律师

    抚养费给付多少与婚姻是否被欺诈是不同的法律问题。离婚只“离”夫妻关系,不“离”子女关系,离婚后,子女不管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仍然是双方的子女,双方仍然有权利也有义务抚养子女,对方没有足额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随时为了抚养费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17 20:34:12
    周道胤律师 电话:13750916208 帮助人数:227人 [浙江-温州]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共接收问题数:4739376条已解决问题数:4738352条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