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于2001年在老家登记结婚,有两个小孩,儿子户口跟随男方在大陆
问题来自:广东-广州 咨询时间:2016-06-17 09:26 咨询人:18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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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态度是这个样子的话建议还是诉讼离婚吧。你提出来的协商条件其实还算中肯。 1、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自行承担。 2、房子。两个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套被她变卖并转移房款这个到时候是需要举证的,因为涉及转移财产可能你这边查不到,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调取她的财产状况。 3、闹事。如果她一直找人去你父母那边闹事的话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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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上门无理取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判了她就不好闹了。
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也可以尝试找到买方请他提供有关证据
联系
不要怕闹事,有情况立马报警。
起诉离婚,孩子一个人一个。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她变卖房产,转移财产,你可向法院申请追回,并让她少分财产。你可以要求法院将老家房产判给你,但你得给她经济补偿,因为那是你们共同财产。
女方涉嫌寻衅滋事,男方及家人可以报警处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否则男方可以拒绝其不合法、不合理的要求。
你介绍的情况复杂,建议你在当地委托律师帮你办理所涉法律事务。
v起诉离婚,孩子一个人一个。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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