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人,人嫁在上海和老公结婚四年现有一女儿三岁,最近争吵不休想
问题来自:湖南-张家界 咨询时间:2016-06-22 11:49 咨询人:18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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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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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一致,可共同去民政局办理。否则,只能去当地法院起诉。
如果能就小孩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好,须向法院起诉离婚,如不懂如何起诉,应。
离婚有两种方式,1、双方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分割达成协议后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户口即可。2、协商不好也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居住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依法判决。
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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