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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婚姻法律咨询 >> 咸宁婚姻法律咨询 >> 女方在婚姻期间找借口不履行妻子的义务,不关爱男方父母,长时间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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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俊 律师

    赔偿以离婚为前提,你说的情况不属于过错,一般不能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6-23 09:38:38
    严俊律师 电话:18802710279 帮助人数:36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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