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河南-三门峡 咨询时间:2016-04-13 19:44 咨询人:132******76
你好,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法律上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你可以将户口从男方家迁出至你新的接收处。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未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所以,你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实践中,如果约定不明抚养费会考虑包括教育费用,因此,如果你要求支付抚养费,教育费是有依据的!另外,除了你们约定的抚养费,教育费之外,如果遇到大额其他必要花费,比如医疗费,依然由你们双方共同负担!
你好,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你,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且可以将户口迁回河南。
可以要求,抚养费一般为对方工资的20%到30%;户口离婚后,拿上离婚证或者判决书就可以转,谢谢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学费。你和你的户口可以迁回河南。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凡与《婚姻法》(修正案)没有冲突的,依然有参考价值。即: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