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可男方不同意离婚,如果我要离婚得在哪起诉?费用是多少
问题来自:山东-枣庄 咨询时间:2016-06-27 08:49 咨询人:1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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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被告户籍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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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费用是三百元,需要找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说分居两年以上
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诉讼财产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话诉讼费用是三百元,适用简易程序的话,再退一百五十元。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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