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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法律咨询 >> 东莞婚姻法律咨询 >> 我丈夫一年多没回家,没给家里生活费还在外面养小三,我让他跟我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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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伟元 律师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6-27 10:51:06
    唐伟元律师 电话:18305576353 帮助人数:3087人 [安徽-宿州]

  • 陈志开 律师

    收集外遇的证据起诉离婚,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与小孩抚养权与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27 11:56:45
    陈志开律师 电话:13537390586 帮助人数:121人 [广东-东莞]

  • 丘敏 律师

    你好
    1、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的,则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或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复时间: 2016-07-06 16:51:12
    丘敏律师 电话:18025199038 帮助人数:217人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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