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一年多没回家,没给家里生活费还在外面养小三,我让他跟我离婚,
问题来自:广东-东莞 咨询时间:2016-06-27 10:47 咨询人:1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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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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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外遇的证据起诉离婚,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与小孩抚养权与抚养费。
你好 1、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的,则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或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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