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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法律咨询 >> 南京婚姻法律咨询 >> 因为家庭琐事,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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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丽玲律师

    搬走的物品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经协商女方不愿分割的情况下,可到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4-22 16:09:35

    周丽玲律师 电话:13814012958 帮助人数:263人 [江苏-南京]

  • 陈玲 律师

    看男方是否想离婚,双方无子女无财产,争议应该不会很大,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4-15 09:53:04
    陈玲律师 电话:13667217638 帮助人数:13人 [湖北-武汉]

  • 雷朝霞 律师

    女方搬走的东西如属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如果同意离婚可要求女方给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4-15 10:08:18
    雷朝霞律师 电话:13971025845 帮助人数:117人 [湖北-武汉]

  • 庞娟 律师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既然如此,早点离婚比较好。

    回复时间: 2016-04-15 13:40:23
    庞娟律师 电话:13770576444 帮助人数:132人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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