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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新明律师

    1、在你妻子的户籍地起诉。

    2、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你应该补偿给她婚后还贷的一半。除此外没有别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4-15 22:36:10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 严宗杰 律师

    由于未满一年,不能在现居住地起诉,要去户籍所在地起诉,希望能帮到你。

    回复时间: 2016-04-15 22:24:51
    严宗杰律师 电话:13758804455 帮助人数:25人 [浙江-温州]

    2016.04.15 严宗杰律师回复
    严宗杰律师

    满一年就可以在现居住地起诉。

  • 黄福佑 律师

    只能在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住所地法院立案去。婚后无论哪一方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房子归您,您要向您妻子补偿婚内还贷一半的房款。

    回复时间: 2016-04-15 22:35:23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张洲军 律师

    一、如果由你提起诉讼,只能去你妻子户籍地法院起诉,或是等你妻子在现居住地满一年后,在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所以你现在去你妻子的现居住地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二、关于房产问题,房子一般情况会留给你,如果你们双方没有对婚后财产约定,你婚后还贷的款项,你和你妻子的收入都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补偿问题,如果你没有什么过错,不存在补偿问题,在双方都没过错情况下,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会适当照顾女方。想当然这个适当,双方的差距不会太大。
    四、如果你没有你妻子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也没有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且你妻子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基本会判离了。

    回复时间: 2016-04-15 22:47:34
    张洲军律师 电话:13916069772 帮助人数:37人 [上海-浦东新区]

  • 李超 律师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精神,可以参考下列方法进行补偿:先计算从结婚时到现在房屋的增值,然后将增值部分的一半补偿给你妻子。

    回复时间: 2016-04-15 22:51:52
    李超律师 电话:13957738191 帮助人数:202人 [浙江-温州]

  • 李新保 律师

    根据民诉法解释弟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有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有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所以,现在你起诉离婚应该有你妻子现居住地法院管辖。希望对你有用。

    回复时间: 2016-04-15 22:57:41
    李新保律师 电话:13064086324 帮助人数:403人 [山东-济南]

  • 朱群群 律师

    您好:
    1、关于管辖权问题,可以由您单位给您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当地法院应当还是可以受理的
    2、关于房贷补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只需共同还贷及还贷增值部分的房产价值对您妻子进行补偿即可。

    回复时间: 2016-04-18 10:23:23
    朱群群律师 电话:15968609046 帮助人数:152人 [浙江-台州]

  • 程海烂 律师

    只要原告证明被告有固定居所,即可向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18 11:49:33
    程海烂律师 电话:15857966984 帮助人数:620人 [浙江-金华]

  • 王远洋 律师

    法院离婚手续条件: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回复时间: 2016-04-18 14:59:12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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