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贵州-黔东南 咨询时间:2016-04-19 11:09 咨询人:151******95
你好,1994年以后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你们可以就子女抚养进行协商
你好,你们的关系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解除同居关系,主要是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无结婚证,就是同居关系,不用离婚,分开就可以了,由于有子女,要双方协议处理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支付,协议不成起诉法院解决
你的叙述比较不清,是需要诉讼离婚吗?如果是有结婚证遗失,可以去民政局开婚姻证明,然后起诉到法院,子女问题一般按照你们双方意愿以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大原则处理。如果你们未曾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你们无需离婚,你们之间就只是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孩子的抚养权另行协商或诉讼均可。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作出安排,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