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去年十一月二十三号上过一次庭,到目前上一
问题来自:湖北-宜昌 咨询时间:2016-04-20 12:25 咨询人:1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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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速与法院沟通,将该债务确认为对方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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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家庭生活支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属于她的个人债务。
如果是一方用于生活开支,您要承担部分责任。
开庭后判决结果是什么呢,如果还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没有证据证明那部分钱不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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