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能举证证明,孩子判给你还是有可能的。
如果您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您要举证证明您抚养孩子的优越条件并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有固定的居所,文化程度及修养并无不良奢好,父母都可以协助抚养等。
可以,法官会考虑多种因素,尽量不要对孩子的生活环境有影响,请问你的工作怎么样?
孩子的扶养问题,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5岁的孩子如果一直和你一起生活,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