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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婚姻法律咨询 >> 西安婚姻法律咨询 >> 您好。我跟我老公结婚一年多了 现在想离婚,我老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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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建虎律师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是不用退还彩礼钱的。(一)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二)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

      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或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回复时间: 2016-04-27 17:05:35

    周建虎律师 电话:18602945375 帮助人数:33人 [陕西-西安]

  • 李天乐 律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时间: 2016-04-21 10:12:00
    李天乐律师 电话:13203319498 帮助人数:56人 [湖南-株洲]

  • 肖雷 律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三)是以离婚为前提,根据你的陈述,应该是不用退还彩礼钱的,至少不用一分不少的退。

    回复时间: 2016-04-21 14:07:06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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