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与母亲2000年七月开始在一块生活,当时弟弟11周岁
问题来自:北京 咨询时间:2016-04-23 07:47 咨询人:1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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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尽管你继父与你母亲结婚前,对你们两个未成年子女进行了实际的抚养,但这不是婚姻法上所说的抚养关系。你继父和你母亲结婚后,你们两个和你继父形成了继父和继子女的关系,工亡抚恤金本身不是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抚恤,法律对如何分配抚恤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故我认为你们应当协商分配抚恤金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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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解决吧,你母亲作为你继父的配偶,和你继父共同生活这么多年,对你父亲肯定照顾得比较多,从情理上讲,应该能够多分。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安慰,您母亲、他的女儿等近亲属可以享有。他人无权分割,您们可能得不到。
抚恤金不是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抚恤。你母亲和你继父的父母,子女可以参加分配。对于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亲属,分配时,予以照顾;和你继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多分,因此,你母亲分配的抚恤金应该最多。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安慰,您母亲、他的女儿等近亲属可以享有。其他人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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