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离婚,育有一男孩,当时孩子3岁,双方协议
问题来自:河北-廊坊 咨询时间:2016-04-24 08:58 咨询人:137******53
你好,你的情况不够成抚养权变更的法定理由。建议与女方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起诉女方支付扶养费及及医疗康复费用,给孩子一个成长的正常环境。
你抚养几率较大,问题最关健的是从你的表述上看,男女双方离婚已两年多时间,孩子归男方抚养,已经形成稳定的生活习惯,因孩子的现状,双方抚养都有难处,从法官的角度,一定会对子女有利角度考虑,女方能在子女那么小的时候放弃抚养权,现今面对孩子又推托抚养,可见她并不是称职的母亲,母爱是没有任何借口的,可以看出你经济条件很好,何不找一个可靠的保姆照顾孩子,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只代表律师个人意见,请参考。
胜算很小,而且胜诉也很难执行。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因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您,您就有义务抚养孩子,起诉难胜诉。
您好,这种情况下需要你与女方协商,实在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女方出抚养费。建议,以便详细解答。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因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您,您就有义务抚养孩子,起诉难胜诉。